病人住院须知
一、 城镇职工患者住院必须携带医保卡、医保证。否则不享受医保待遇。急、危、重症患者因急救未带医保卡,可以在第二天带医保卡和证来医保办补办医保手续,过期不能补办。
二、 城镇居民患者就诊住院必须携带医疗证、身份证办理住院登记手续。
三、 新农合病人住院必须携带农合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低保证来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,对急、重、危患者可以在住院第二天补办登记手续。
四、 住院患者都必须24小时在病房住院,严禁挂床住院(患者晚上不在病房住院就视为挂床)。请您在住院期间严格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,不要擅自离开病房。如发现您不在病区,将按挂床住院处理,出现意外后果自负。
五、 认定挂床的标准:患者病床无洗漱用品及生活用品,同室病友确认回家住宿的,医护人员确认回家住宿的。
六、 严禁冒名顶替使用他人医保卡住院及做检查,如发现冒名顶替者,将医保卡上交医保局,按骗取医保统筹金处理。
七、 符合出院标准的医保患者应及时办理出院。故意拖延住院 时间拒绝出院的,应自通知出院之日起按自费患者对待。
注意:按医保局农合办要求,医疗保险住院患者都必须24小时在病房,严禁挂床住院(患者晚上不在病房住的就视为挂床)。市医保局、农合办及医院医保科将不定期检查您的住院情况。如发现您不在病区,将按挂床住院处理,住院费用将由您个人全额支付,医保不予承担。
2012年4月9日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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